加拿大「青年人才」工作簽證今起可申請 須18歲以上
加拿大「青年人才」工作簽證今起可申請 須18歲以上無年齡上限
北京自行為港訂立《國安法》,國際社會紛斥令香港法治倒退,持續向香港提供支援。加拿大去年便因應香港實施《國安法》,宣佈為港人提供「救生艇計劃」協助香港抗爭者,其中針對「青年人才」的工作簽證政策今日起正式接受申請(詳情可參閱相關資料網站),亦提供更多細節,包括申請人須為年滿18歲或以上,但不設年齡上限,而有關計劃有兩年申請期,至2023年2月7日結束。
根據計劃,凡持有香港特別行政區或BNO護照、最近5年內完成當地大專課程或持外國相等學歷的大專畢業生,今日起可透過申請為期3年的工作簽證,移居加國。一直推動有關計劃的人權組織「Hong Kong Watch(香港監察)」指,有關計劃要求申請人需年滿18歲或以上,但不設年齡上限。
香港監察亦指,加拿大另外兩項政策亦會於今年稍後時間生效,包括為擁有一年或以上當地工作經驗的香港人,提供入籍途徑,以及於當地完成大專課程的香港居民可以直接申請成為永久性居民。
彭定康:為97後出生港人提供避風港
一直協助港人爭取權益的「香港監察」發稿,歡迎加國宣佈「救生艇計劃」,在「港版國安法」落實後,繼英國和澳洲為港人提供援助。
香港監察創辦人羅傑斯(Benedict Rogers)表示,感謝加拿大政府決定與香港人站在一起,透過「救生艇計劃」幫助在港版國安法下被政治迫害的年輕香港人。他呼籲新西蘭、美國和歐盟能效法加拿大及英國,推出相關協助弱勢港青的計劃。
前港督彭定康亦在7日透過香港監察的社交平台表示,歡迎加國推於「救生艇計劃」,稱「對於中共政權剝奪香港民主自由的舉動,我們需要協調採取一致的應對措施,包括聯合制裁、外交壓力和救生艇政策等回應北京」。彭定康續指,部分因國安法而受政治檢控的年輕人都出生於97年主權移交後,未必能受惠於BNO 5+1移居計劃,加國的「救生艇計劃」為香港年輕的抗爭者提供一個至關緊要的避風港。 |